侵占耕地挖湖造景、違法征地占地、永久基本農田“非糧化”、整改不力甚至弄虛作假......
近日,自然資源部通報了2024年國家自然資源督察發現的80個違法違規重大典型問題。
這份通報長達4萬多字,分9大類,所涉案例嚴重沖擊耕地紅線和生態保護紅線,警示意義極為突出。
一
節假日去郊區游園賞景,對島友們來說不新鮮。可如果有人跟您說,眼前這湖是侵占耕地“人造”而成,您會怎么想?
從通報看,侵占耕地挖湖造景者不在少數。
比如湖北隨州,隨縣隆潤鄉村旅游發展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龍泉村土地,在原本屬于耕地的土地上修建起景觀湖、賽道、泳池和露營地。2020年6月,43.33畝的“天鵝湖”景觀初具規模;2020年9月,國辦發文明確“嚴禁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該司竟頂風侵占耕地40.90畝,擴大湖面。除占地挖湖,有關項目還違法違規占取耕地180多畝、永久基本農田130多畝。
將農地非農化、耕地變“風景”的常見套路,還有“大棚房”。這是指一些企業、個人或組織借建設農業設施或農業園區之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農田,違法用于非農業建設。中央對嚴肅查處“大棚房”問題高度重視,但個別地方“大棚房”禁而不絕。
比如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有一個金禾灣田園綜合示范基地,從當地農場租賃數百畝土地,備案用途為“種養殖”。2017年起,該基地“偷梁換柱”,先在租賃土地上違法占地28.93畝開挖人工湖,后在其設施農業用地備案范圍內違法建設跑馬場,最后建起人工沙灘、滑梯、蹦床、簡易帳篷,還配上了游船。如此聲勢大建大造,地方卻“一直未發現未查處”。
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根本在耕地。《土地管理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早就明確規定,對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國辦也發文“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
通報多次提及在永久基本農田上種植草皮的問題。有涉事者租用齊齊哈爾市長溝村村民土地,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149.63畝,頂風種植綠化裝飾草皮;有人在重慶市虹橋社區租賃75.67畝永久基本農田,種上草皮并對外銷售。農田種草,原因簡單:一畝草賺的錢,相當于十畝糧。
農田為何不能種草?原因也不復雜:一來,耕地拿去種草皮,種糧食的地就少了,糧食產量受影響;二來,收割草皮會將耕作層一并鏟走,長期種草皮會導致土壤耕作層越來越薄、肥力越來越差,相當于賺了眼下卻虧了未來。
二
“督察怎么就一定能查到我?”
“督察也不是每天有嘛!”
面對督察,一些人抱有僥幸心理。也有人認為督察只是一時,因此陽奉陰違、整改走形式,一再突破底線。
比如,2021年5月,自然資源部公開通報貴州天下山水文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違法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問題。2022年3月,貴州興義市采取恢復耕種等方式進行整改,并對4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誰料,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該公司又在部分已整改的區域內蓄水形成水體景觀,還新占用耕地建設景觀湖、人工草坪等。
對此,通報措辭嚴厲:有關地方耕地保護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在自然資源部公開通報問題整改后“原地死灰復燃”。
也有人明知有生態保護紅線,仍要踩著紅線開發。
比如山西省長治市襄垣縣鴻騰建材有限公司,在其礦業權范圍未完全開采的情況下,持續在其礦業權外越界開采石灰巖,侵占太行山水源涵養生態保護紅線15.73畝,界外采出量6193噸。當地自然資源局只對礦區東部越界開采行為立案查處,對礦區西部的越界開采不管不顧,更未對企業提出落實界外生態修復整改要求。
通報直言,這是“生態紅線保護責任落實不力,致使區域內侵占生態保護紅線行為持續發生”。
更有甚者,部分地方市縣黨委政府及部門,不僅縱容相關方碰紅線,還主導違法批地占地,讓人觸目驚心。
比如重慶市榮昌區政府,在組織實施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項目建設中,明知項目未依法取得建設用地手續,仍決定采用“進出平衡”方式解決用地問題,違規決策占用相關村社耕地進行景觀項目建設。河南省平頂山市龍王溝鄉村振興示范區管委會為“推動農文旅融合發展”,違法違規占用耕地372.34畝,建起了非遺市集、自然教育基地等。
通報明確:對在耕地保護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職瀆職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對邊改邊犯、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實、弄虛作假應付整改的,將按與紀檢監察監督貫通協調工作機制要求移交移送。
生態保護是“硬杠杠”,督察是“長牙齒”的硬措施。守護綠水青山,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
文/一鶴
編輯/點蒼
來源:新浪財經
免責聲明 | 文章(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作分享之用,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我們
|